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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关于2022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信

        来源:福安师范附小订阅号 发布时间: 2022-11-0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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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对象:

          (一)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二)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是低保对象的均可上报);

          (三)孤儿;

          (四)残疾学生;

          (五)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

          (六)优抚对象子女;

          (七)残疾人家庭子女;

          (八)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福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的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根据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提出的申请,以“信息比对认定”或“学校调查认定”的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精准认定并按规定划分资助等级。

          4.结果公示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校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5.建档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认定结果名单、公示情况、学生申请认定表等材料按《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补助标准: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30日